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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转发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暑假前后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1-06-25

各学院、各部门: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将于7月10日结束,为切实做好暑假前后的各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

1.2021届毕业典礼于6月23日举行,毕业生于6月28日前离校。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教育和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本学期非毕业班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30日—7月9日。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组织做好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场纪律;监考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守则,违者将按教学事故处理。教师要认真阅卷,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填写《考试分析报告》。请任课教师将本专科学生的课程成绩于7月14日16:30之前录入系统,并按要求将纸质文档于考后一周内送交学院教学科,学院汇总后统一报教务处;研究生的课程成绩7月9日之前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并于7月16日前录入系统。

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开放有空调的教室、会议室等场所,供学生复习迎考使用。在学生复习考试期间,后勤管理处应增加饭菜品种,注意饮食卫生,并适当延长就餐时间;放假前两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考场进行清扫,要派专人负责检查考场桌椅配备,保证水电供应。

4.各学院、各部门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对学生公寓和实验室等重点区域的用电、用水要进行重点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务必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校园安全;各实验室放假前进行实验室监控探头的检测,保证实验室监控探头的正常运行;加强门禁系统的维护,及时更换门锁的电池,以保证门锁的正常开启。经审批继续运行的实验室,各学院要落实责任人并报国资处和保卫处备案。

5.各学院、各部门做好暑期的疫情防控、防台防汛工作,特别是做好学生离校、暑假期间和往返途中的疫情个人防护、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诈骗等安全教育工作。

6.结合疫情形势,原则上校外单位暂缓入校开展活动,校友等相关单位确有需求进入校内开展活动的,采用一事一议,经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商同意,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党校办备案(如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竞赛、学业测评等有关活动的,须有温州市教育局的书面核准意见),活动秩序、活动合法性与学员安全由主办单位负责。需要安排教室、住宿、用餐的,请提前一周与后勤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联系,由其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学校内办班或开展活动。

7.根据市委要求以及学校工作需要,请认真总结2021年上半年工作,提出下半年工作重点和思路举措。材料要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数据详实,总结加计划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通过OA系统提交材料。

二、暑假期间工作

1.7月10日至9月1日为暑假时间,学校行政人员(含学院行政人员,下同)7月10日起转入假期办公,每周一上午到校处理有关行政事务。工作日上午8:30—下午5:00,党校办安排人员在南校区行政楼906室值班,进行盖章、收文、接待等事务。

2.7月10日学校召开温州大学第五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请各学院、各部门教师代表、特邀代表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3.茶山校区白天值班由党校办负责安排,夜间值班和巡逻由保卫处负责安排;学院路校区值班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安排。图书馆、档案馆、资产公司自行安排暑期值班,各学院、各部门暑期值班安排表于7月8日前报党校办行政科备案。各学院、各部门的重要场所要有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4.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的部署与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继续做好学校假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心理,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继续做好科学防控和管理。学校各校区和公寓区只保留一个必要出入口,加强门岗管控,严格执行校外人员进校审批和校内人员进校登记制度,要严格遵守“戴口罩+健康码(返校码)+测温”等进校必要程序。

5.各相关部门要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分预案的通知》要求,高效有序地做好夏季防汛防台等应急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

6.根据校园疫情防控政策,原则上学生暑期不留校。针对暑期留校复习考研和社会实践的学生,各相关部门、各学院要集中安排、统一管理,加强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提供生活便利和后勤保障。教务处要组织好必要的考研培训;图书馆和各学院要提供安装有空调的考研复习教室和自习室;团委和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原则上在8月初之前完成;后勤管理处、资产公司要确保暑期留校学生餐饮、住宿等服务。

7.招就处要认真做好本科招生宣传和2021级本专科新生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要继续做好2021年研究生招生的录取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做好2022年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考试大纲等编制工作和专业目录教育部系统采集工作。各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本研招生宣传各项工作顺利、安全、有序。继教学院要切实做好全日制自考助学、在职研究生以及远程教育的招生工作。

8.在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前提下,招就处、各学院要广泛收集信息、拓宽渠道,做好就业指导,做好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的确认工作,促进毕业生尽快就业;积极利用假期,开展就业形势和社会需求调研活动,为课程设置、教学改革和下一年度就业工作提供参考。

9.后勤处继续加强基建与维修在建项目的施工安全、质量、进度管控以及工地施工人员疫情防控,施工单位需将施工人员信息(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健康码等)向保卫处备案。做好校园疫情医学防控、留校师生(国际生)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下的饮食服务等工作。

10.华侨学院于7月承办2021年线上“中国寻根之旅”夏令营“温州大学分营”;承办亲情中华为你讲故事网上夏令营活动;浙江华侨网络学院面向海外华裔青少年,开设《小学数学》《趣味汉字》等网络课程。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各活动有序、顺利开展。

11.在遵守疫情防控的要求前提下,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要做好暑假期间国际学生校外内宿舍走访工作;做好2021级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做好2021级留学生的迎新准备工作;组织国际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或志愿者队伍;组织低年级国际学生参加暑期线上HSK3培训;组织毕业班国际学生参加暑期HSK4培训与考前指导。

12.创业学院要做好“建行杯”第七届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工作及后续参加国赛项目的培育工作。

1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根据学校博士后工作要求,高质量推进博士后工作。

14.党校办、学工部(人武部)要做好“八一”拥军慰问工作。

15.各学院、各相关部门要做好2021级学生迎新准备工作。学工部要组织好新任辅导员岗前业务培训工作。2021年思政工作研讨会拟定于8月底举行,会期1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16.2021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拟定于8月底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9月2日(星期四)全校行政人员返校办公。拟定于2日上午8:30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各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学校部署,安排本单位新学期工作,做好开学前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

2.9月3日(周五)老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开学报到、班务活动,9月6日正式上课。公共课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为下学期第一周周日全天(9月12日)、第二周周三下午与晚上(9月15日)。专业课程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在下学期第二周周三(9月15日)之前自行安排。研究生公共课缓补考重修考试时间为下学期下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周晚上或周末(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9月7日(周二)新生(含研究生、本专科学生)报到注册。其中本科生9月8日至9日开展始业教育,9月10日(周五)正式上课,9月17日至30日开展军训。研究生新生9月8日-9月12日始业教育,9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以上通知,请各学院、各部门务必及时传达到全体师生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1.温州大学暑假值班安排表(茶山校区)

       2.2020/2021学年暑假保卫处茶山校区值班安排表

       3.温州大学假期校内活动及场所申报备案表

 

 

温州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2020-2021学年暑假保卫处茶山校区值班安排表.pdf  温州大学假期校内活动及场所申报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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