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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转发“关于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19-10-22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教龄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退休教师;

(二)截止2019年831日教龄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附件1);

(二)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和出生年月);

(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档案履历证明1份由校综合档案馆干部档案室统一办理

三、申请程序

(一)本人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照片1张;

(二)所在单位初审并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至校人事处;退休教师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转校人事处初审。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四)温州市教育局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教龄”是指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申请对象不含教育管理序列、后勤保障序列人员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教辅序列人员。

(二)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111日(周一),《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zhb@wzu.edu.cn。附件1-2纸质材料及照片请交至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06B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8072。

 

附件:

1.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

3.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人才办公室、教师工作部)

2019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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