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中心 教工公告 正文

教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暨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11-27

各部门、各学院:

    为有效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发生,强化校园消防安全,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浙教安[2020]59号)暨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浙江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制定实施,对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营造和谐安全校园,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学院、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工作责任。

    要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学校宣传、学生工作部门要充分利用讲座、报纸、电台、网络、板报、宣传册等载体,充分依靠学院、班级党团组织和学生社团,经常性、广泛深入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完善各级消防应急处置预案,适时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提高处置校园初起火灾事故的能力。

    各部门、学院将自查情况登记表于2020年12月4日前报温州大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消防管理科,行政楼317;联系人:黄湖,660059)

 

     浙教安59号pdf.pdf 

   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docx

温州大学“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6日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3号楼 电话:00-86-0577-86689098 传真:00-86-0577-86689528 邮编:325035 邮箱:sl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