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1-07-27
各班级、各同学:
上学期,我院各学生组织在校党委、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工作中心,结合组织自身特色,开展了各类集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学生活动。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学生会决定,开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根据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温州大学学生会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团支部、班委委员,社团正副会长与校、学院学生组织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本学期学习成绩在班级前60%以内,且所有科目均及格。
3、参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时间,参评院级优秀学生干部需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时间。
4、学生参评优秀学生干部需征求校/院团委老师的意见,不得擅自评选。
5、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率未达标准的团员(大一、大二团员学习率原则上要求达100%;大三、大四与研究生团员学习率要求达80%以上),取消参评本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三、名额分配
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由学院总人数和班级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同时根据《关于组织推动2021年“青年大学习”的通知》,每学期平均学习率排名前三的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增加1个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每学期平均学习率倒数的3个学院,各减少20%的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我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9名,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37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团委▪学生会 |
本科生班级 |
党员服务中心 |
研究生 |
校优4名 |
校优3名 |
校优1名 |
校优1 名 |
院优16名 |
院优13名 |
院优3名 |
院优5名 |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均有申请资格,可填写申请报表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附相应材料;
2、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上报校团委。
3、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学生干部” 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及党委同意。
4、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如有疑问,请联系数理学院学工办吴梦柔,联系电话:86689218;办公室:数理学院3B423。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