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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 评选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2-03-30

各班级、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大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彰显广大学子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和担大任的时代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79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学院推荐

1.申报。采用学院推荐和学生本人自荐两种形式。被推荐人和自荐人填写《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申请表》,连同个人参评证明材料提交所在学院,被推荐的需填写推荐意见,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8日下午14:00前

2.初评。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初评,产生候选人(推荐名额见附件2),并将候选人事迹在本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

3.上报学校。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附件3)、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具体报送材料详见其他说明)等一并报送学校学工部,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4日下午16:30。

第二阶段:学校评审

1.学校将于4月下旬组织评审会,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或公开答辩。

2.以现场专家评委评分的70%比例和现场学生代表(群众代表)投票得分3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序,产生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建议人选及提名人选。

3.评选结果在校园网进行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四、项目支持

该项目由温州大学著名校友王仲辉先生捐资设立,旨在选树和培育温州大学优秀在校学生。王仲辉,上海叁陆伍投资公司董事长,清科集团合伙人、执行副总裁、清科创投总经理,知名投资人,现任温州大学商学院校友分会会长,温州大学兼职教授、学生创业导师等,曾成功登顶珠穆朗玛峰,成为征服地球“三极”的首位温州人。

五、其他说明

1.请各班级、同学将推荐人选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学工办刘伦伦老师,邮箱:1072023796@qq.com,纸质版本送至3B425。材料包括:申报表、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主要介绍该生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表现)、生活照1张(1M以上)。

2.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刘伦伦,电话:86591258。

附件1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 .doc 

附件2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各学院推荐名额分配.docx 

附件3 温州大学“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学工办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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