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学生天地 研究生动态 正文

研究生动态

数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研究生省校优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12-07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和引导广大研究生健康发展、全面成才,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行政〔2019〕225号)(附件1)文件和《温州大学2021届研究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通知》精神,现开展数理学院校2021届研究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工作。

一、评选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类型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分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获校一、二等学业奖学金,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党员”或其他相当奖励2次/项(含)以上。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文科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2B以上期刊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2A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理工科研究生在SCI、EI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前,成果含录用证明。

四、评选破格条件

为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第1、2条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评选名额不占各培养单位指标。若与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校优毕业生人选重复,不再另增指标。

1.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研究生)和创业计划竞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的研究生毕业生。

2.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研究生)中,获得省级金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五或省级银奖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3.在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含)以上且排名前三的研究生毕业生。

4.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研究生)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的研究生毕业生。

5.在大学生艺术展演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且排名前五(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6.在大学生运动会中获得省级第二名(含)及以上且排名前四(无法认定排名的集体项目除外)的研究生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1)在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2)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者。

(3)学位必修课程有不及格者或选修课考试(考核)成绩有不合格者。

六、优秀毕业生名额推荐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生省、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前5%推荐为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数理学院2021届毕业生有2018级数研和2018级物研两个班43人,其中18数研学生数30人,18物研学生数13人。研工部根据学院学生数,给定省、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共6人,根据学校精神,按专业分配如下:

注:毕业生数来源于省就业系统。研究生省优、校优毕业生为预评名额,最终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分配为准,如需联评,学校研工部另行通知。

七、评选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根据学校评审办法和学院评选细则,统一先填写《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向学院进行申请。

2.学院审查与评审: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确定省、校优候选人名单,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荐为省优的同学,改填《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对研究生省优毕业生推荐人选和研究生校优毕业生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上报省教育厅,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学校发文公布。

八、材料上交

1.请省优、校优申请人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或《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3:一式二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时注意格式规范,不得破坏原格式。

2.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需学院盖章(多页盖骑缝章);

3.符合破格评选条件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5、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0年12月10日下午4点前交至数理学院3B425办公室,电子版按“省优候选人、校优候选人、汇总表、证明材料”四个文件整理后,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以“优秀毕业生+班级+姓名”命名发至邮箱:595338007@qq.com;逾期不予保留名额。

联系人:叶老师,0577-86591258(办)。

九、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的省校优名额是按省就业系统的毕业生人数计算,实际名额以省教育厅下发文件为准。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2: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温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4:温州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2020年12月7日

补充通知

 

各位研究生:

 

 

经学院办公会审议,现就《数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届研究生省校优毕业生预评工作的通知》补充如下:

1、原通知文稿中的“评选基本条件”第3条内容修改为:“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在校期间,我院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SCI、E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前,成果含录用证明。”

2、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若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少于各专业预定名额数时,则适当放宽条件,由学院另行研究确定。

特此通知!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2020年12月9日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3号楼 电话:00-86-0577-86689098 传真:00-86-0577-86689528 邮编:325035 邮箱:sl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