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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12-18

各2021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能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学校经研究决定,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在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院2021届本科、研究生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本科生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研究生必须每学年均获研究生一等或二等学业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三、推荐安排

1、申请人于1222日前将申请表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交至数理学院3B425办公室叶老师处,邮件名称为“班级+姓名+申请谷超豪奖学金”,电子邮件附件中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应备注“班级和姓名”,电子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595338007@qq.com。逾期视为无参评人选。(注:一、关于研究生申请人选,学校限定每学院限推1名研究生,逾期视为该学院无参评研究生,研工部组织联评,最终产生1名研究生推荐人,公示后报送到学校;二、本科申请人填写《本科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申请人填写《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审核、推荐。

3、学校公示、发文、表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老师,0577-86591258(办)。

  附件一:关于印发《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的通知.docx

  附件二:本科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三: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四:谷超豪奖学金汇总表.xlsx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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