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5-09-25
各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组发〔2020〕9号),为有序开展数理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对象确定和考察工作,现通知如下:
1.递交申请材料:
培养考察期满一年(截止2025年10月30日)且上一学年智育成绩排名前60%(研究生不作成绩要求,无挂科)、参加两基党课并结业、正常递交思想汇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各党支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党支部根据学校清单核查档案无误后,汇总名单(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登记表);
2.党章考试:党服另行通知
3.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
支部联系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开展团支部民主评议会。由团支部书记及支部配合,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会议人数班级人数3/4以上有效)。各团支部严格对照条件推荐,认真落实,按时完成团支部内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纳入量化考核中。
4.召开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
党支部协同团支部书记组织,人员代表(10人以上,含党员、室友、班委、学生组织成员或课题组成员等);反馈的优缺点记录清楚。座谈会需要包括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特别要注重思想方面。
5.培养联系人谈话:
培养联系人与每位即将参加答辩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至少10分钟,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做好记录。
6.拟发展对象答辩会:
学年智育达班级的前60%,党章考试合格后(及格线:60分),所有符合发展资格的入党积极分子都可进行答辩。
7.量化考核:
依据《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简称《参考体系》,见附件2)进行量化考核工作。积极分子联系人填写《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鉴定表》(见附件3)。
8.支部酝酿会:
支部汇总相关情况,向支部书记(研究生支部的指导老师)进行汇报。支委会召开酝酿会,票选候选人,完成量化表格。根据测评情况及综合表现,以学院发展计划人数的100%确定拟发展对象(各支部指标测算后另行通知,未确定指标前可以先排序)。
以上安排仅供参考,可以提前启动,多个环节同时进行。党支部特别注意做好对个人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考察和档案的核查。
9.上报备案:
各学生党支部10月30日前填写《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发展对象备案表》(见附件4),连同附件1,附件2电子版上报学院吴灿灿老师,并提交相关档案(学校党员材料清单1-9项)进行复查,核查无误后报党委审议备案,学院备案后通过网站进行公示。
10.发展对象参加发展对象培训班。
发展对象培训班时间待定,发展对象培训结业才能继续发展。
11.党委备案后,进行政审。
各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政审包括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的政治情况、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通过查阅档案和其他相关材料、函调和外调,形成综合性政审意见。
附件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发展对象备案表.xlsx
中共温州大学数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附件1:入党积极分子推发展对象登记表.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3:温州大学入党积极分子综合表现鉴定表.doc】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温州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具体标准参考体系》.doc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4: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拟发展对象备案表.xlsx】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5:温州大学党员档案清单.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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