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告
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1-03-02
各班级、各同学:
上学期,我院各学生组织在校党委、院党委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工作中心,结合组织自身特色,开展了各类集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为一体的学生活动。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团委、学生会决定,开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根据共青团温州大学委员会、温州大学学生会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对象为各团支部、班委委员,社团正副会长与校、学院学生组织全体本科生、研究生学生干部。
二、评选标准
1、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在班级60%以内;
3、担任学生干部两个月以上时间;
4、参评校级优秀团学干部原则上必须经校团校培训并结业;
5、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学习率未达标准的团员取消参评本学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资格。(大一、大二团员学习率要求达100%以上。大三、大四与研究生团员,平均学习率要求达80%以上)
三、名额分配
根据校团委文件精神,各学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由学院总人数和班级数按一定比例分配,具体公式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本、研学生总数*0.05+班级数*0.7)*0.04;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学院本、研学生总数*0.05+班级数*0.7)*0.16。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我院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10名,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名额40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团委▪学生会 |
本科生班级 |
研究生 |
校优5 |
校优3 |
校优2 |
院优16 |
院优15 |
院优9 |
四、评选程序
1、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均有申请资格,可填写申请报表交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附相应材料;
2、学院受理学生申请材料后,组织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分配的名额上报校团委。
3、评选表彰活动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优秀学生干部” 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生组织的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并报学院团委及党委同意。
4、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如有疑问,请联系数理学院学工办吴梦柔,联系电话:86689218;办公室:数理学院3B423。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