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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3-03-28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教育部、浙江省各项要求,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树立“质量第一 ”的意识和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和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硕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院长任组长,学院分党委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根据要求,成立了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专业复试考核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2名秘书。专业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专业课考核、 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进入复试的考生(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初试分数不得低于2023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国家线。

(三)复试比例: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2、复试内容: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考核成绩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 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单位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招生单位在复试的同时应当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招生单位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 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专业课考核内容请参考《温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课考核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中结合考生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 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核试题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占60%,两者成绩相结合后按优(95分)、 良(85分)、 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35分)五级评分计分。考核过程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并妥存备查。专业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专业复试小组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由秘书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记录表需由全体专家组成员签字。学院对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记为不及格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

(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各招生学院负责。各学院组织安排外语听力和口语较强的教师3-5人,组成听力及口语测试小组,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施方案》,对每位考生单独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考生最后得分为该测试小组所有考官给定成绩的平均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6)同等学力考生由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

四、调剂

(一)调剂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温州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数学和物理学专业的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五)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各调剂专业和相关调剂信息。

2.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剂、复试、录取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后于调剂系统 开通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调剂系统”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五、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招生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 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 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 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 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 规定执行。

考生须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采用机测形式,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录取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录取

(一)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一志愿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列排序。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因招生计划追加或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不予录取。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经学校批准后,上报浙江省考试院、教育部审批。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除提供《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生资格审查表》(附件1)外,还需提供:

1.《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附件2)。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还需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或 提供教育部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获国外学历学 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公共管理除外)出示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并准备加试。

5.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有复试资格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携带初试时我校审核盖章的学历、学籍核验扫描件、成绩单方可复试;在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复试前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若有科研论文、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复试时提交专业复试组。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入伍时间在入学之后)和《退出现役证》。

八、信息公开、咨询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对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数理学院网址:http://slxy.wzu.edu.cn/

(二)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77-86689096

招生邮箱:slxyzs@wzu.edu.cn

十、时间安排(另发通知)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3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调剂复试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数理学院

2023年3月27日

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生资格审查表》  8.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  20.思想政治品德与学术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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