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研究生招生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1-03-21

为加强管理,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使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温州大学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小组和专业复试考核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招生、复试和资格审查工作。

1、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书记、分管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硕士点负责人、纪检委员等组成。院长任组长,书记、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指导和实施本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根据要求,成立由学院书记、副书记和辅导员组成的思政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由5-7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高级职称或相当人员组成,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另配1-2名秘书。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确定考生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对所有招生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

(一)复试基本条件:招生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21年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复试比例: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生源复试比例不足时,先进行一志愿复试,一志愿录取不足时,再进行调剂。

(三)复试方式、内容和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方式与相关要求: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采用定制版钉钉(主机位)+腾讯会议(辅机位)进行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招生学院会在复试前1-2天,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模拟,安排专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签订《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复试或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联系招生学院。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远程面试过程中如因网络原因断线,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持续进行面试的,应当立刻与学院联系。紧急联系电话为:86689096、18957782636(张老师);13868432024(钱老师)。

2、 复试内容:内容包括专业课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上内容均纳入面试中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每位考生远程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具体由学院各专业复试小组把握。其中专业知识考核占3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占6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面试过程中,由秘书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书面记录,记录表需由全体小组成员签字,并妥存备查。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

(2)专业课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在面试中以口答的形式进行测试。满分3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技能、综合运用能力、创新能力等,并结合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按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5分)、不及格(45分)五级评分计分。复试小组成员对每个复试考生当场独立打出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他成绩平均后作为该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对少数不具备研究生培养素质和潜力的考生应写出详尽评语,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成绩记为不及格。

(4)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由专业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听力及口语测试,当场给出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

(5)同等学力考生由学院组织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方式为线上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加试课程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对跨门类、专业调剂考生的复试也需从严掌握,是否加试本专业笔试科目由各专业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确定,加试方式同同等学历考生。

3、成绩的计算办法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四)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严把复试入口关,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复试前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加强复试监管

复试前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如有必要,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需进一步考查的考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再次复试。

三、调剂原则

(一)调剂考生应当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温州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学科教学(数学)专业硕士优先调剂本科专业为数学(师范)类的考生;应用统计专业硕士优先调剂本科专业为统计学(含经济统计学)类和数学类的考生。

(五)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六)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体检

体检根据教育部规定安排在拟录取后。拟录取考生向学院递交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等方面。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招生单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学院思想政治考核小组在复试的同时,多方、多种形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招生单位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分别进行复试,分列排序。考生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总分数相同时,复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分数高者排名优先;若再相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二)不予录取情况: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信息公开、咨询与监督

(一)信息公开:对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数理学院网址:http://slxy.wzu.edu.cn/

(二)咨询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18957782636 18957783065 18957783029

招生邮箱:slxyzs@wzu.edu.cn

八、时间安排(另发通知)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数理学院

2021年3月 21 日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3号楼 电话:00-86-0577-86689098 传真:00-86-0577-86689528 邮编:325035 邮箱:sl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