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学生就业 正文

学生就业

【就业答疑】毕业生要不要签三方协议?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06-03

问题:关于就业三方协议,有的同学的想法是,即使找到工作也不想签三方协议,原因是他们认为,如果不签三方协议,自己就一直是应届生。

答疑: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应届生,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2020年毕业的就属于2020届应届毕业生,不会到2021年时还算应届毕业生。

举个例子,同学们可以查看今天老师转发的《云南省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基础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其中“招聘对象”就明确表述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同学们可以看到,应届生,是只有当年份的才算的。

学院温馨提醒:能签三方协议的,务必要签,让自己的就业权利更有保障。能签而不签的,只会损害自己的利益。

另外再补充一下,我们统计专业毕业生,就业面比较广,工作单位变动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在小微企业工作的,以后也可能到大型国企发展,甚至担任领导干部职位。我们要避免一种情况,刚就业时不重视个人档案材料问题,到以后升职发展有用时,再回头想去完善档案材料,就非常困难甚至几无可能了。我们就遇到过这样的毕业校友,爱莫能助,非常遗憾。

如有其他有关于就业的疑问,欢迎联络章老师咨询:3005018@qq.com,老师乐于为你答疑。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3号楼 电话:00-86-0577-86689098 传真:00-86-0577-86689528 邮编:325035 邮箱:sl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