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信息中心 教工公告 正文

教工公告

转发 关于开展学校“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11-20

 

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开展针对学校的“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决定于11月中旬至12月集中开展学校“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统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教育厅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减负工作的文件精神,坚持刀刃向内、革弊立新、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工作原则,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的工作方针,上下协同、系统联动,集中整治困扰学校和师生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续为师生松绑减负,激励全校党员干部和教师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立德树人,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助力“清廉温大”建设。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副校长蔡曙光任组长,党校办、发规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学工部、人事处、计财处、后勤处、团委等相关部门为专班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其他部门、各学院根据职能做好相关工作。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校办,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校各部门、学院要认真对照以下4个方面,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及具体表现,着力在查摆和整治以下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出实招、求实效。

    1.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方面。着力整治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全面不深入,只做口号式、机械式传达;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政策文件表态多、调门高、不落地;贯彻省委对浙江高等教育发展新要求行动少、落实差;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格;落实教育评价制度、科技创新政策、破“四唯”工作行动迟缓;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没有有效发挥等突出问题。

    2.在作风建设方面。着力整治会议数量过多,会议时间过长,超对象范围参会,会议不研究实际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师生陪会现象;对照《温州大学关于加强办文工作的通知》要求,着力整治文件过多过长,文稿质量不高,形式不规范,文件综合集成度低等问题;面对师生的服务窗口和管理部门办事效率低,对待老师、学生态度简单粗暴;学校学院网站、手机APP“僵尸化”运行;过度强调工作留痕,台账数量多、提交材料多、跑腿多现象;校内活动新闻宣传过度等问题。

    3.在履职尽责方面。着力整治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严重损害学校高质量发展;考核不能体现差异化、检查过多过密等问题,多部门重复考核检查同一事项现象;引进高层次人才力度不大,留住人才措施乏力,人才作用发挥不好;将教育教学无关事务强制摊牌给教师和学生,强制要求教师和学生关注平台公众号及参与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

    4.在服务师生方面,着力整治对落实学校“最多跑一次改革”行动慢、不彻底情况;对师生反映强烈、损害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消极应付,解决效率低下问题;联系师生不密切,深入开展调研少,关心困难师生、青年教师不够,倾听教师、学生和家长意见建议少问题;师生诉求和问题反映渠道不通畅,缺乏问题反馈处理机制;数据多头统计、材料重复报送、表格反复填写等问题。

    四、工作安排

    整治工作严格按照“自查清理、集中整治、检查验收、深化巩固”4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清理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各部门、学院根据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查梳理,提出学校和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

    2.集中整改阶段(11月26日至12月13日)。学校汇总问题清单,将相关问题按部门或学院分解。各部门、学院结合自查情况和学校反馈的问题清单,进行集中整治,并反馈整治情况。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4日至12月20日)。学校工作专班对各部门、学院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及时纠正不到位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深化巩固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结合新年度工作筹划部署,将专项整治成果融入其中,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与机制,深化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形式主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现实需要。各部门、各学院要充分认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学校和师生负担作为年底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拿出有效管用的政治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坚持立行立改。各部门、各学院要勇于直面问题,从本单位和自身改起,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做到以上率下、引领带动问题整改,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惯性思维和路径依赖,对日常工作中能及时解决的形式主义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于复杂的问题和难题,要发扬斗争精神,积极担当作为,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不松劲。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形式主义问题的研究,摸清不同层面、不同单位的不同表现,找出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现象,分析问题根源和发生规律,建立防范和化解制度与机制。要树立鲜明的工作评价导向,探索把“形式主义”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各单位根据以上工作安排和要求,梳理形成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附件1)和需要学校推动解决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附件2)。相关清单请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党校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xbxxk@wz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党校办906A办公室)。同时,请各单位同步开展自查和学校反馈的形式主义问题整治。联系人:李珍珍,联系电话:779699、689069。

   

    附件:1.本单位存在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

          2.需学校层面推动解决的形式主义问题清单

 

 

党 校 办

2020年11月18日

 

联系我们

地址:温州大学南校区3号楼 电话:00-86-0577-86689098 传真:00-86-0577-86689528 邮编:325035 邮箱:slxy@wzu.edu.cn

关注我们

版权所有

温州大学数理学院 浙ICP备07006821号-1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