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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活动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1-10-23

各同学: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氛围,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大学生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本申报依据《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附件一,以下简称《办法》)实施。本奖励办法暂定每分奖励100元,具体每分奖励金额视当年教务处学生科研奖励的总体预算金额而定。

二、申报对象和基本条件

    具有温州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含留学生);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才能获奖。

三、申报要求

1、奖励成果必须为我校本、专科生在20209月1日至20218月31所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

2、奖励成果以成果原件为准(已在网络上发表并有DOI号的论文视同原件),其它任何证明材料均无效。

3、未按时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超过一年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相关事宜

1、证明材料:

1)学术论文:大学生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且以温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请提供:论文原件一份(已在网络上发表并有DOI号的论文视同原件外文论文请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需图书馆盖章SCI收录论文的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最新JCR大类分区表为标准);中文论文级别以人文社科处最新期刊定级为准,请学院提供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审核意见(附件二,需学院盖章)。

2)专利成果:国家专利成果和国际专利成果必须是大学生独立或以第一完成人取得授权且以“温州大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请提供:专利成果授权证书复印件一份。以授权证书为准,正在申请的专利不在加分范围。

3)科研项目:①省级(含)以上学生科研项目由负责人(主持人)申请奖励。在可申报时间范围内以教务处与团委相关结题文件为准,由团委教务处直接统计,学生、学院不用另外提交证明。②参与教师负责的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和横向课题的学生均奖励5分/项,对参与国家级项目排名前7位(含)、省部级项目排名前5位(含)、市厅级项目排名前3位(含)、横向课题排名前3位(含)的学生,再奖励5分/项。请提供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排位证明(附件三,需项目课题负责老师签字、学院盖章)。

以上各项具体加分细则,详见附件《办法》。

2、申报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附件四,附件五,申请表内请将论文题目、专利名称或科研项目名称写正确、一字不差),并将本人科技创新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交至学院审核

2)各学院于20211030日前提交审核、盖章通过的学生申报表(纸质版,正反面打印)、相应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至校团委科创中心

3)校团委于202111月10之前完成资格复查并公示拟奖励名单。

4)公布正式奖励名单,教务处发放奖金。

五、注意事项

请有意向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0月27日前将申请表、科技创新成果的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3B-423吴梦柔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5868720805@163.com。

联系人:吴梦柔,86689218,办公室:数理学院3B-423

      

附件一: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

附件二: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审核意见

附件三: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排位证明

附件四: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

附件五: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汇总表

   附件一:关于印发《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二:中文学术论文期刊定级审核意见.docx  附件三: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排位证明.docx  附件四: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五:2021年温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申报汇总表.xlsx

数理学院学工办

2021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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