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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19-10-27

温州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

温大行政〔2017〕223 号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推动班集体建设和班级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上一学年申报“优良学风班”并立项的班级。

二、评选时间与比例

每年10-11月份评选。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5%以内。

三、评选条件

1.有一支出色的学生骨干队伍。团支部、班委会、高年级学生党支部组织健全,活动正常。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素质好,工作能力强,起到核心作用。

2.有良好的思想、心理素质。班级成员政治思想坚定、心理健康、积极进取,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有良好的班风。班级成员团结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强。正确的思想、舆论和文明行为习惯占主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学习生活环境,班级凝聚力强,且无违纪受处分情况。

4.有良好的学风。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深入寝室,积极投入到班集体建设。班级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遵守课堂、考试纪律(学风检查、考试纪律、学业情况有负面评价记录的班级一票否决),学年教师评学、课程平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较高,无学生恶意拖欠学费,二年级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音体美学生、专业学生按相应等级考试要求)通过率较高,专业相关的各类证书获得率高。

5.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

6.有积极健康的班级活动。班级活动制度化,班级活动的内容与班集体目标一致,对学生个人以及对学校和社会能产生积极影响。班级活动具有思想性、广泛性、经常性、多样性、纪律性。

7.寝室状况良好。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校、学区、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员之间团结互助,集体荣誉感强。宿舍全体成员勤奋好学、遵守自修纪律、互帮互学,不断提高学习成绩。宿舍全体成员模范遵守《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温大行政〔2019〕147号)、校纪校规及有关公约。寝室能始终保持整洁,宿舍卫生检查,均达到良好以上,文明寝室比例高。

8.班级发生重大恶性事件或安全稳定事件的,不能参加本学年“优良学风班”评选。

四、评选程序

1.班级申报:立项班级对照评选条件,向学院申报,申报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10%以内。

2.学院初评:各学院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经充分听取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的意见后,确定推荐参加校级评选的班级。确定参加评选的班级必须附有该班级当学期三分之二以上任课教师的推荐意见。

3.网上申请:经学院推荐的参评班级,由班长在学工系统进行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4.班级展示和答辩:学生处对参评班级进行复核后,组织参评班级进行班级形象展示和答辩,该环节评委由教师和学生共同组成,对班级展示和答辩进行打分,最终按教师评委分数的60%和学生评委分数的40%计入总分。

5.全校公示:根据班级展示和答辩成绩,确定入选班级名单,在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

五、表彰办法

被评为“优良学风班”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全校表彰;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在下一学年奖学金评选中增加三等奖学金名额一名;获得“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增加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具体名额数为获得“优良学风班”荣誉次数。

六、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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