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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

一类学科竞赛项目简介——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04-02

一、竞赛目的

主动适应并服务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对师资培养的需求,提高师范生的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加强师范生实践应用能力;检验师资培养质量,加强教师基本技能的教学与训练,促进教师教育的发展。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浙江师范大学

三、竞赛项目

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二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板书”四个部分组成,其中说课与板书合并为一个大项同步进行。详细规则及评价标准见竞赛规程。

竞赛分为两类四组,即“小学教育类”和“中学教育类”,其中中学教育类分文科、理科和综合三个组别,采用校级选拔赛和全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一)校级选拔

相关学校可成立“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领导小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竞赛内容具体组织实施本校的竞赛活动。活动以模拟课堂教学形式为主,也可开展丰富多样的,旨在突出展示师范生教学技能的说课、板书、多媒体课件制作、教学设计等内容。

(二)省级决赛

各学校按参赛名额选拔成绩优异的学生,由学校指派1-2名带队老师带队参加全省决赛。各院校参赛名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教育组每所学校3名,中学教育组每所学校5-10名(同时培养专科层次的本科高校,小学教育组参赛学生名额一并计算),具体名额安排另行通知,详见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网站。

在各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由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决赛活动及评比表彰活动。

四、竞赛过程

(一)下发《竞赛通知》等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下发《竞赛通知》和《竞赛规程》等。相关信息将在浙江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zjedu.gov.cn)、浙江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zjnu.edu.cn)以及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网站发布。

(二)确定竞赛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建立专家库

2008年9月底前,根据各有关院校推荐人选产生竞赛专家委员会组成名单,并确定专家组成员名单。

(三)决赛命题

2008年11月25日前根据竞赛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完成命题。

(四)决赛

2008年11月9日前各有关院校组织本校竞赛选拔活动,推荐出决赛人选。11月29日至30日组织省级决赛活动。

五、奖项设置和获奖等级评定

决赛分别设立全能奖(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板书四部分的总成绩)和各类单项奖(教学设计、多媒体课件制作、说课与 板书三个大项中其中一项的成绩。如获全能奖的选手同时获单项奖,则只能选择所获单项奖中的最高奖,名额不作替补),对获奖的学生给予表彰奖励。

各类奖项的获奖比例如下:

1、全能奖的获奖比例:

参赛人数不足100人:一等奖8%;二等奖22%;三等奖30%;

参赛人数超过100人:一等奖5%;二等奖15%;三等奖25%。

2、单项奖的获奖比例:

参赛人数的45%。

六、参赛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

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范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除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个人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方法

各参赛院校参加决赛的人选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二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决赛学校团体报名表》(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二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决赛选手信息表》(附件2),由推荐学校统一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并按参赛人数每人300元统一交纳参赛费。报名时间从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9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三)经费

竞赛活动经费通过参赛学校缴纳参赛费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资助等方式解决。各参赛学生、带队老师的差旅费和住宿费自理。

七、其他

《浙江省高等学校第二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规程》等竞赛信息在浙江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网站(发布,不再另行发文。

八、竞赛办公室联系方法

地址:金华市北山路299号浙江师范大学77号信箱

邮编:321004

联系电话:0579-8228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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