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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温州大学数理学院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3-03-27


同学

根据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勤工助学和助教助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勤工助学之星”:参加勤工助学的本专科在校生;

(二)“三助岗位之星”:学院参加助教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在校生。

二、推荐数量

(一)“勤工助学之星”: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学校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参加省里复评;

(二)“三助岗位之星”:培养学院推荐不超过1名,学校最终推荐不超过3名参加省里复评。

三、基本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主动参与“勤工助学”或“三助”岗位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工作量饱满,表现优异;

(五)受到老师、同学一致认可,能够立起榜样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推荐材料基本要求

(一)“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主要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励志故事、岗位经历和心得感悟。

1.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500-2000字之间,可以图文并茂,文中配图需另外命名“温州大学+姓名+图片标题”并提供原图。

2.文档格式为Word,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行间距为单倍行距。

3.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自立自强、奋发向上、诚信感恩、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要求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文风平实、真实生动。

4.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二)“勤工助学之星”申报者需另附《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本专科生)》;“三助岗位之星”申报者需另附《附件2:温州大学2023年“三助岗位之星”汇总表(研究生)》。

五、活动实施

所有推荐材料请于20234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指定邮箱。学院评选后,将推荐人相关材料报送学校

联系人:老师,电话:0577-86689218,邮箱:1553290701@qq.com

需报送:WORD文字材料+配图原图(以“温州大学+姓名+图片标题”命名)+电子版附件1(或者附件2表格。

 

 

 

数理学院学工办

2023327

    附件1:温州大学2023年“勤工助学之星”汇总表(本专科生).xls 

    附件2:温州大学2023年“三助岗位之星”汇总表(研究生).xlsx 

    附件3:word个人材料要求.docx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校园励志之星”“勤工助学之星”“三助岗位之星”推荐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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