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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温州大学数理学院2021年度“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1-12-10

各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通过开展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培育及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浙江省和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举办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21年12月—2022年4月

二、参赛对象

2022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参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

A组.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B组.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C组.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D组.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E组.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实施步骤

竞赛分院级竞赛、校级初赛、校级复赛、作品完善阶段、校级决赛五个阶段实施。

(一)院级竞赛(2021年12月底前)。各学院按照前期启动孵化工作进度及时部署,建立学院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在12月底前务必开展院级竞赛,选拔报送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二)校级初赛(2022年1月1日—1月7日)。学校将对学院经院级竞赛选拔报送的作品文本进行初步审查筛选。

(三)校级复赛(2022年1月8日—1月14日)。学校将对经过校级初赛选拔推送的优秀作品组织在专家开展文本评审。

(四)作品完善阶段(2022年1月-2月)。各学院、指导老师加强对入围学院决赛的作品进行指导,学生进一步完善作品。

(五)校级决赛(2022年3月-4月)。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修改完善后的参赛作品进行新一轮的书面评审,以公开答辩的形式组织校级决赛,并在校赛基础上择优上报作品至省级竞赛组委会,具体校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五、学院参赛件数

“挑战杯”赛事将严格考察校级、院级赛事广泛吸引教师和学生参与情况。由于省赛通知尚未下达,本届校赛请各学院广泛发动,更多数量地报送作品。每人(每个团队)限报 1 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请各学院注意平衡参赛组别,每个组别报送作品数不少于该院参赛作品数的1/10。

六、组队要求

本次竞赛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赛项目),每个项目学生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且不多于10人,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决赛参与形式及参加答辩人数另行通知。对于跨学院组队参赛的项目,须事先协商明确申报单位。一般要求竞赛团队中要有技术、管理、财务、法律、计算机、演讲等方面的人才。

七、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有需要进行工商注册或变更的项目请尽快操作,未来参加省赛的项目企业法人代表在省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组委会将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二)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四)赛事评审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参赛团队根据自身的创业计划要求,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项目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要求该计划具备实践观察的广泛性、技术上的创新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操作上的可行性。参赛团队要将创业计划形成书面的项目介绍材料,项目介绍材料形式为不超过 10页的作品介绍和不超过10页的佐证,可另外加1页封面,总计21页。作品介绍包括项目简介、独特优势、社会问题和市场痛点、技术研发、创新性、市场运作、团队介绍、社会价值等方面。

(六)参赛项目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以引用其产品);可能研发的概念产品或创意服务;参与的教师研究课题;鼓励将“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以及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成果转化为创业计划竞赛作品。

八、材料提交

数理学院院赛将于12月底开展,请同学们积极参与。并将作品申报书(附件1)、项目介绍材料(正文20页以内+封面1页)、作品汇总表(附件2)于12月27日之前报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电子版本:发送作品申报书(word)、项目介绍材料(转pdf)、作品汇总表电子版(excel)至电子邮箱15868720805@163.com。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院赛具体时间与形式将另行通知。

      附件2+温州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xlsx      附件1+温州大学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doc

联系人:吴梦柔

联系方式:86689218,办公室3b-423。

共青团温州大学数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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