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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工公告

转发“关于申请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通知”

来源:数理学院 浏览人数: 发布时间:2020-09-28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浙教人[1998]14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任教年限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退休教师;

    (二)截止2020年8月31日任教年限满三十年且未办理《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的在职教师。

    二、申请材料

    (一)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附件1);

    (二)近期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上学校、姓名和出生年月);

    (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档案履历证明1份(由校综合档案馆干部档案室统一办理)。

    三、申请程序

    (一)本人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及照片1张;

    (二)所在单位初审并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上签字盖章后统一报至校人事处;退休教师材料报离退休工作处转校人事处初审;

    (三)学校审核并公示;

    (四)温州市教育局审批。

    四、其他说明

    (一)教师任教年限的计算,高等学校按实际从事教学工作的时间计算;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技工学校和高等师范院校按教龄计算办法计算。申请对象不含教育管理序列、后勤保障序列人员和未承担教学任务的实验教辅序列人员。

    (二)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周三),《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rscjsgz@wzu.edu.cn。附件1-2纸质材料及照片请交至南校区行政楼人事处706B办公室。

    (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8072。

 

    附件:1.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

          2.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汇总表

          3.关于做好《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教师工作部)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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